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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三级律师评审资格的公示

关于三级律师评审资格的公示

2025-07-08

经审核,法律事务部江晓雯同志符合申报三级律师资格的评审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限自2025年79日至2025年715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反映。

联系电话:86372079,邮箱:personnel@cjic.cn。 

 

人力资源部

2025年7月8日